在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杭州户籍职工离职后,需先办理账户封存,根据是否在异地继续缴存决定封存时间,达到可提取条件后可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公积金提取。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图源:杭州公积金发布)(2)在市公积金中心办事事项中,选择“其他服务”→“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离职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点击“在线位短信验证码登录(或通过浙里办app扫码登录),进入页面后,勾选“同意授权”并打开浙里办app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登录成功后按页面提示核对申请人姓名和证件号码,选择“缴存中心”并填写转账信息(包含可提取金额、转账银行名称、转账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点击“下一步”,确认好信息后即可提交业务办理。
更新于: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