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停缴手续?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停缴业务。
职工因退休、退职、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停缴业务。
单位代理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单位代理人登录亲清在线平台 ,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单位代理人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单位代理人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单位代理人访问亲清在线平台,选择“登录——行政许可——员工管理”,打开支付宝扫脸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单笔录入方式:在员工列表中勾选或通过查询功能搜索需办理停缴的员工信息,点击“停缴”按钮,进入停缴的信息录入界面。
单位可按需勾选办理范围,根据勾选的办理范围录入员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至“办理结果”以及“操作记录”中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如下图所示:
批量导入方式:点击“员工批量停缴”按钮进入员工批量停缴填报页面,具体页面操作详情参照新员工批量新增。
若职工在同一单位同时存在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时,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账户会一并办理停缴,无需选择资金性质。
更新于: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