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退休、退职、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停缴手续,单位代理人可通过线上渠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进行办理。
选定公积金中心和单位账号,选择“封存账户类型”,点击“账户封存(杭州)”进行业务办理。
可以单个手动填入,需填写个人客户号(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职工缴存明细”查询。)人多时可以选择“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导出”,填写后再“导入excel”。信息录入后请记得先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更新于:2024-08-05